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六井矿井涌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六井矿井涌水处理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